关于2024年11月学位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

责编: 禤丽敏 作者: 高霈 发布时间:2024-11-25 浏览量:1354


 

根据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北艺教发〔2021〕25号)规定,经学校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决定:

拟授予牛栋51名同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

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20241125日至2024年1129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地址:西校区行政楼317。

 附件:2024年11月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学生名单(51名)

 

 

 

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1125